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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验分期Ⅲ期

    药品名称GZR18-BWM-302

    适应症2型糖尿病

    患者画像年龄≥18周岁,BMI≥24 kg/m2 ,确诊T2DM≥3个月,近3个月仅运动饮食、或使用稳定剂量二甲双胍单药、或使用二甲双胍+ SGLT2抑制剂控制血糖,且血糖控制不佳(筛选时7.0%≤HbA1c≤10.5%,FPG<15 mmol/L)的2型糖尿病患者。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 GZR18 注射液在二甲双胍单药治疗或联合钠-葡萄糖协同转运蛋白 2(SGLT2)抑制剂或联合磺脲类药物治疗血糖控制不佳的中国 2 型糖尿病受试者的疗效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阳性对照 III 期临床研究。


    主要入选标准

    1.年龄≥18 周岁;

    2.针对肥胖或超重合并2 型糖尿病的患者需同时满足:

    1)筛选时和随机前BMI≥24 kg/m2;

    2)确诊2型糖尿病≥90天;

    3)筛选前90 天内,①采用饮食运动控制,未使用任何抗糖尿病药物;或②使用稳定剂量的二甲双胍单药治疗 2 型糖尿病,二甲双胍剂量≥1500 mg/天或为最大耐受剂量(<1500 mg/天但≥1000 mg/天);或③稳定剂量二甲双胍(≥1500 mg/天或为最大耐受剂量(<1500 mg/天但≥1000 mg/天))联合稳定剂量钠葡萄糖共转运蛋白2 抑制剂(SGLT2i)治疗2型糖尿病;

    4) HbA1c 为7.0-10.5%(含两端);

    5) 空腹血浆葡萄糖<15 mmol/L;

    3. 近12 周内体重变化<5%。

    主要排除标准

    1.针对肥胖或超重合并2 型糖尿病的患者需排除:

    1)筛选前180天内使用过GLP-1受体激动剂或具有GLP-1R激动剂作用机制的药物(如GLP-1R/胰高血糖素受体(GCGR)激动剂或抑胃肽受体(GIPR)/GLP-1R激动剂或GIPR/GLP-1R/GCGR 激动剂等);或经研究者评估,既往有上述药物使用后血糖控制疗效不佳或不能耐受的情况;

    2)筛选前180天内有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乳酸酸中毒或高血糖高渗状态; 

    3)筛选时存在严重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如增殖性视网膜病变或黄斑水肿、糖尿病痛性神经病变、间歇性跛行或糖尿病足); 

    4)筛选前6个月内有难治性或复杂性尿路感染/生殖器感染。

    2.已知或疑似对GLP-1受体激动剂类药物或辅料过敏的受试者。

    3.筛选前有药物滥用史。

    4.筛选前180天内有酗酒史,即平均每周酒精摄入超过14个单位(男性)/7 个单位(女性)(1个标准单位相当于360 mL啤酒或150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

    5.存在影响身高测量的肢体畸形或残缺。

    6.筛选前接受过或在研究期间计划接受减肥手术。

    7.继发疾病或药物导致肥胖,包括:皮质醇激素升高(如库欣综合征)、垂体和下丘脑损伤导致的肥胖等。

    8.筛选前180天内发生过严重低血糖或3级低血糖。

    9.筛选前有甲状腺髓样癌、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MEN)2A或2B病史或相关家族史;或既往5年内存在恶性肿瘤病史(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10.筛选时患有甲状腺毒症(包括临床甲状腺毒症和亚临床甲状腺毒症),不论是否处于治疗阶段。

    11.选时促甲状腺激素(TSH)>6 mIU/L(处于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中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受试者,若筛选前接受稳定剂量的甲状腺激素治疗至少90天且筛选时TSH≤6mIU/L且>正常值下限可以入组).

    12.筛选前有急慢性胰腺炎病史、胰腺损伤史。

    13.筛选前有症状的胆囊疾病病史,或筛选前180天内/筛选时新诊断的胆囊结石或胆囊炎。

    14.筛选前合并有临床意义的胃排空异常(如胃轻瘫或胃出口梗阻)或长期使用(连续使用≥4 周)影响胃肠动力的药物。

    15.收缩压≥160 mmHg 和/或舒张压≥100 mmHg(允许合并降压药物治疗)。

    16.具有以下有临床意义的12导联心电图(ECG)异常:心率<50 次/分或>100 次/分;长QT 综合征或QTcF >450 ms(男性)或QTcF>470 ms(女性);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预激综合征,或其他有意义且需要进一步治疗的心律失常(如室颤、室扑、房颤、房扑、II 度或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等)。窦性心律不齐或心率≥50 次/分的窦性心动过缓除外。

    17.筛选前180天内患有下列心脑血管疾病者: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Ⅲ或Ⅳ级)、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肌梗死、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史、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史或其他包括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在内的侵入性的心血管病手术史、缺血性或出血性卒中(腔隙性脑梗塞除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18.筛选时患有非酒精性脂肪肝以外的任何急、慢性肝炎。

    19.筛选前有过中重度抑郁症病史;或其他严重的精神疾病史(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或患有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精神疾病;或筛选时PHQ-9 评分≥15。筛选前曾有自杀倾向或自杀行为。

    20.筛选前90天内献血量或失血量≥400 mL;或进行过骨髓捐献;或存在血液系统疾病(包括而不限于血红蛋白病、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镰状细胞性贫血)。

    21.筛选前有器官移植史;或筛选前180天内有大型手术、严重外伤、严重感染,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手术(研究者判断对受试者安全和体重无影响的门诊手术除外)。

    22.筛选时有任何一项实验室检查指标符合下列标准:

    1) 血清降钙素≥50 ng/L(pg/mL)。

    2) 谷丙转氨酶≥3.0×正常上限(ULN)或谷草转氨酶≥3.0×ULN 或总胆红素≥2.0×ULN。

    3) 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60 mL/min/1.73m2,应用CKD-EPI 公式。

    4) 空腹甘油三酯(TG)≥5.7 mmol/L(500 mg/dL)。

    5) 血淀粉酶或脂肪酶>1.5×ULN。

    6)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者。

    23.筛选前90天内使用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

    1)使用过可能对体重或糖代谢有影响的药物,包括全身性的糖皮质激素用药(不包括局部外用、眼部用药、鼻喷雾剂或吸入性制剂;不包括小剂量(或过夜)地塞米松抑制试验用药)、生长激素、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三环类/四环类抗精神疾病药物、其他精神疾病用药或镇静类药物(如丙咪嗪、阿米替林、米氮平、帕罗西汀、苯乙肼、氯丙嗪、硫利达嗪、氯氮平、奥氮平、丙戊酸、丙戊酸衍生物、锂盐)等。

    2)使用过具有减重或降糖功效的中药、中成药、草药、保健品、代餐等。

    3)使用过或目前正在使用以下减重药物或含以下成分的药物,如:盐酸西布曲明、奥利司他、苯丁胺、苯丙醇胺、氯苯咪吲哚、芬特明、安非拉酮、氯卡色林、芬特明/托吡酯合剂、纳曲酮/安非他酮合剂等。

    24.筛选前90天内或前一种试验用药品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参加过另一项试验用药品或器械的临床研究;或计划在完成本临床研究中的所有预定评估前参加另一项试验用药品或器械的临床研究。

    参与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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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验信息

    试验分期Ⅲ期

    药品名称GZR18-BWM-302

    适应症2型糖尿病

    患者画像年龄≥18周岁,BMI≥24 kg/m2 ,确诊T2DM≥3个月,近3个月仅运动饮食、或使用稳定剂量二甲双胍单药、或使用二甲双胍+ SGLT2抑制剂控制血糖,且血糖控制不佳(筛选时7.0%≤HbA1c≤10.5%,FPG<15 mmol/L)的2型糖尿病患者。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 GZR18 注射液在二甲双胍单药治疗或联合钠-葡萄糖协同转运蛋白 2(SGLT2)抑制剂或联合磺脲类药物治疗血糖控制不佳的中国 2 型糖尿病受试者的疗效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阳性对照 III 期临床研究。


    主要入选标准

    1.年龄≥18 周岁;

    2.针对肥胖或超重合并2 型糖尿病的患者需同时满足:

    1)筛选时和随机前BMI≥24 kg/m2;

    2)确诊2型糖尿病≥90天;

    3)筛选前90 天内,①采用饮食运动控制,未使用任何抗糖尿病药物;或②使用稳定剂量的二甲双胍单药治疗 2 型糖尿病,二甲双胍剂量≥1500 mg/天或为最大耐受剂量(<1500 mg/天但≥1000 mg/天);或③稳定剂量二甲双胍(≥1500 mg/天或为最大耐受剂量(<1500 mg/天但≥1000 mg/天))联合稳定剂量钠葡萄糖共转运蛋白2 抑制剂(SGLT2i)治疗2型糖尿病;

    4) HbA1c 为7.0-10.5%(含两端);

    5) 空腹血浆葡萄糖<15 mmol/L;

    3. 近12 周内体重变化<5%。

    主要排除标准

    1.针对肥胖或超重合并2 型糖尿病的患者需排除:

    1)筛选前180天内使用过GLP-1受体激动剂或具有GLP-1R激动剂作用机制的药物(如GLP-1R/胰高血糖素受体(GCGR)激动剂或抑胃肽受体(GIPR)/GLP-1R激动剂或GIPR/GLP-1R/GCGR 激动剂等);或经研究者评估,既往有上述药物使用后血糖控制疗效不佳或不能耐受的情况;

    2)筛选前180天内有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乳酸酸中毒或高血糖高渗状态; 

    3)筛选时存在严重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如增殖性视网膜病变或黄斑水肿、糖尿病痛性神经病变、间歇性跛行或糖尿病足); 

    4)筛选前6个月内有难治性或复杂性尿路感染/生殖器感染。

    2.已知或疑似对GLP-1受体激动剂类药物或辅料过敏的受试者。

    3.筛选前有药物滥用史。

    4.筛选前180天内有酗酒史,即平均每周酒精摄入超过14个单位(男性)/7 个单位(女性)(1个标准单位相当于360 mL啤酒或150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

    5.存在影响身高测量的肢体畸形或残缺。

    6.筛选前接受过或在研究期间计划接受减肥手术。

    7.继发疾病或药物导致肥胖,包括:皮质醇激素升高(如库欣综合征)、垂体和下丘脑损伤导致的肥胖等。

    8.筛选前180天内发生过严重低血糖或3级低血糖。

    9.筛选前有甲状腺髓样癌、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MEN)2A或2B病史或相关家族史;或既往5年内存在恶性肿瘤病史(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10.筛选时患有甲状腺毒症(包括临床甲状腺毒症和亚临床甲状腺毒症),不论是否处于治疗阶段。

    11.选时促甲状腺激素(TSH)>6 mIU/L(处于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中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受试者,若筛选前接受稳定剂量的甲状腺激素治疗至少90天且筛选时TSH≤6mIU/L且>正常值下限可以入组).

    12.筛选前有急慢性胰腺炎病史、胰腺损伤史。

    13.筛选前有症状的胆囊疾病病史,或筛选前180天内/筛选时新诊断的胆囊结石或胆囊炎。

    14.筛选前合并有临床意义的胃排空异常(如胃轻瘫或胃出口梗阻)或长期使用(连续使用≥4 周)影响胃肠动力的药物。

    15.收缩压≥160 mmHg 和/或舒张压≥100 mmHg(允许合并降压药物治疗)。

    16.具有以下有临床意义的12导联心电图(ECG)异常:心率<50 次/分或>100 次/分;长QT 综合征或QTcF >450 ms(男性)或QTcF>470 ms(女性);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预激综合征,或其他有意义且需要进一步治疗的心律失常(如室颤、室扑、房颤、房扑、II 度或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等)。窦性心律不齐或心率≥50 次/分的窦性心动过缓除外。

    17.筛选前180天内患有下列心脑血管疾病者: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Ⅲ或Ⅳ级)、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肌梗死、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史、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史或其他包括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在内的侵入性的心血管病手术史、缺血性或出血性卒中(腔隙性脑梗塞除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18.筛选时患有非酒精性脂肪肝以外的任何急、慢性肝炎。

    19.筛选前有过中重度抑郁症病史;或其他严重的精神疾病史(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或患有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精神疾病;或筛选时PHQ-9 评分≥15。筛选前曾有自杀倾向或自杀行为。

    20.筛选前90天内献血量或失血量≥400 mL;或进行过骨髓捐献;或存在血液系统疾病(包括而不限于血红蛋白病、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镰状细胞性贫血)。

    21.筛选前有器官移植史;或筛选前180天内有大型手术、严重外伤、严重感染,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手术(研究者判断对受试者安全和体重无影响的门诊手术除外)。

    22.筛选时有任何一项实验室检查指标符合下列标准:

    1) 血清降钙素≥50 ng/L(pg/mL)。

    2) 谷丙转氨酶≥3.0×正常上限(ULN)或谷草转氨酶≥3.0×ULN 或总胆红素≥2.0×ULN。

    3) 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60 mL/min/1.73m2,应用CKD-EPI 公式。

    4) 空腹甘油三酯(TG)≥5.7 mmol/L(500 mg/dL)。

    5) 血淀粉酶或脂肪酶>1.5×ULN。

    6)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者。

    23.筛选前90天内使用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

    1)使用过可能对体重或糖代谢有影响的药物,包括全身性的糖皮质激素用药(不包括局部外用、眼部用药、鼻喷雾剂或吸入性制剂;不包括小剂量(或过夜)地塞米松抑制试验用药)、生长激素、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三环类/四环类抗精神疾病药物、其他精神疾病用药或镇静类药物(如丙咪嗪、阿米替林、米氮平、帕罗西汀、苯乙肼、氯丙嗪、硫利达嗪、氯氮平、奥氮平、丙戊酸、丙戊酸衍生物、锂盐)等。

    2)使用过具有减重或降糖功效的中药、中成药、草药、保健品、代餐等。

    3)使用过或目前正在使用以下减重药物或含以下成分的药物,如:盐酸西布曲明、奥利司他、苯丁胺、苯丙醇胺、氯苯咪吲哚、芬特明、安非拉酮、氯卡色林、芬特明/托吡酯合剂、纳曲酮/安非他酮合剂等。

    24.筛选前90天内或前一种试验用药品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参加过另一项试验用药品或器械的临床研究;或计划在完成本临床研究中的所有预定评估前参加另一项试验用药品或器械的临床研究。

    参与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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