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说明: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以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为组长单位,全国二十四家三甲医院为联合科研单位正在进行“一项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平行设计,评价HEC96719 片在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受试者中安全性、耐受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特性IIa期的临床试”新型FXR激动剂HEC96719对 PHH细胞和 AAV/HBV小鼠中的HBV复制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是一种可用于治疗乙肝病毒很有开发前景的候选药物。
二、关键入选条件:
1. 男性或女性均可,年龄为 18~65 岁(含临界值)。
2. 筛选时身体质量指数BMI在 18.5~35.0 kg/m2(含临界值),且体重≥40 kg。
3. 在筛选前一年之内具有基于肝脏活检的 NASH 的组织学证据,纤维化水平为 F1、F2 或 F3,且组织学诊断未发现其他慢性肝病,或者 NAFLD 受试者中 ALT 异常具有高风险的 NASH 受试者,1ULN ≤ ALT ≤ 5ULN,且需至少满足以下任意 2 个条件:(1) 超重或超重(BMI³25 kg/m2);(2) 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糖尿病诊断标准(1999 年版)的 2 型糖尿病患者;(3) 血压:≥130/85 mmHg 或接受降血压药物治疗; (4) 血脂异常:甘油三酯(TG)≥1.7mmol/L 和(或)HDL-C 降低(男<1.04 mmol/L,女<1.29 mmol/L)或已接受相应治疗。
4. 筛选期经中心化阅片评估 MRI-PDFF 测定肝脏脂肪含量≥10%。
三、关键排除标准:
1. 存在下列任何一种现病史或既往病史:
(1) 肝活检提示肝硬化或临床诊断为肝硬化。
(2) 有其他合并肝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HBsAg 阳性或 HCV 抗体阳性、药物性肝病、酒精性肝病、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PBC)、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PSC)、明确的自身免疫性肝病、疑似或确认 Gilbert 综合征、血色素沉着症、威尔逊病、已知胆管梗阻、疑似或证实肝癌。
(3) 筛选前 6 个月内发生严重的心脑血管事件。
(4) 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或术后状态。
(5)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5 年内存在恶性肿瘤。
(6) 筛选期患有皮肤疾病如银屑病、湿疹等,或既往有皮肤疾病反复发作病史,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试验药物安全性判定者。
2.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 AST > 5 × ULN;
(2) ALP > 3 × ULN;
(3) 总胆红素> 1.5 × ULN;
(4) 白蛋白< 3.2 g/dL ;
(5) INR > 1.3 ;
(6) 血小板计数< 100´109 /L;
(7)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1.5´109 /L ;
(8) HbA1c > 8.5% ;
(9) 采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Lcr)< 60 mL/min;
(10)HIV 抗体检测结果阳性。
3. Fibroscan 评分中肝脏硬度值(LSM)≥ 15.0 kPa。
4. 筛选前 1 年内连续 3 个月或以上有大量饮酒史,大量饮酒定义为女性超过20 g/天,男性超过 30 g/天。其中 15 g 酒精相当于 350 mL 啤酒、150 mL葡萄酒或 45 mL 蒸馏酒。
四、患者获益:
1、专科医师免费为患者诊治、定期监测及用药治疗;
2、所有治疗药物及试验相关检测均免费提供;
3、适当的交通补助;
五、研究省市
序号 | 城市 | 序号 | 城市 |
1 | 广东省-广州市 | 2 | 北京市 |
3 | 广东省-佛山市 | 4 | 上海市 |
5 | 浙江省-温州市 | 6 | 湖北省-武汉市 |
7 | 浙江省-杭州市 | 8 | 陕西省-西安市 |
9 | 福建省-温州市 | 10 | 湖南省-长沙市 |
11 | 吉林省-长春市 | 12 | 福建省-福州市 |
一、研究说明: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以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为组长单位,全国二十四家三甲医院为联合科研单位正在进行“一项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平行设计,评价HEC96719 片在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受试者中安全性、耐受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特性IIa期的临床试”新型FXR激动剂HEC96719对 PHH细胞和 AAV/HBV小鼠中的HBV复制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是一种可用于治疗乙肝病毒很有开发前景的候选药物。
二、关键入选条件:
1. 男性或女性均可,年龄为 18~65 岁(含临界值)。
2. 筛选时身体质量指数BMI在 18.5~35.0 kg/m2(含临界值),且体重≥40 kg。
3. 在筛选前一年之内具有基于肝脏活检的 NASH 的组织学证据,纤维化水平为 F1、F2 或 F3,且组织学诊断未发现其他慢性肝病,或者 NAFLD 受试者中 ALT 异常具有高风险的 NASH 受试者,1ULN ≤ ALT ≤ 5ULN,且需至少满足以下任意 2 个条件:(1) 超重或超重(BMI³25 kg/m2);(2) 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糖尿病诊断标准(1999 年版)的 2 型糖尿病患者;(3) 血压:≥130/85 mmHg 或接受降血压药物治疗; (4) 血脂异常:甘油三酯(TG)≥1.7mmol/L 和(或)HDL-C 降低(男<1.04 mmol/L,女<1.29 mmol/L)或已接受相应治疗。
4. 筛选期经中心化阅片评估 MRI-PDFF 测定肝脏脂肪含量≥10%。
三、关键排除标准:
1. 存在下列任何一种现病史或既往病史:
(1) 肝活检提示肝硬化或临床诊断为肝硬化。
(2) 有其他合并肝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HBsAg 阳性或 HCV 抗体阳性、药物性肝病、酒精性肝病、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PBC)、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PSC)、明确的自身免疫性肝病、疑似或确认 Gilbert 综合征、血色素沉着症、威尔逊病、已知胆管梗阻、疑似或证实肝癌。
(3) 筛选前 6 个月内发生严重的心脑血管事件。
(4) 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或术后状态。
(5)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5 年内存在恶性肿瘤。
(6) 筛选期患有皮肤疾病如银屑病、湿疹等,或既往有皮肤疾病反复发作病史,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试验药物安全性判定者。
2.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 AST > 5 × ULN;
(2) ALP > 3 × ULN;
(3) 总胆红素> 1.5 × ULN;
(4) 白蛋白< 3.2 g/dL ;
(5) INR > 1.3 ;
(6) 血小板计数< 100´109 /L;
(7)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1.5´109 /L ;
(8) HbA1c > 8.5% ;
(9) 采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Lcr)< 60 mL/min;
(10)HIV 抗体检测结果阳性。
3. Fibroscan 评分中肝脏硬度值(LSM)≥ 15.0 kPa。
4. 筛选前 1 年内连续 3 个月或以上有大量饮酒史,大量饮酒定义为女性超过20 g/天,男性超过 30 g/天。其中 15 g 酒精相当于 350 mL 啤酒、150 mL葡萄酒或 45 mL 蒸馏酒。
四、患者获益:
1、专科医师免费为患者诊治、定期监测及用药治疗;
2、所有治疗药物及试验相关检测均免费提供;
3、适当的交通补助;
五、研究省市
序号 | 城市 | 序号 | 城市 |
1 | 广东省-广州市 | 2 | 北京市 |
3 | 广东省-佛山市 | 4 | 上海市 |
5 | 浙江省-温州市 | 6 | 湖北省-武汉市 |
7 | 浙江省-杭州市 | 8 | 陕西省-西安市 |
9 | 福建省-温州市 | 10 | 湖南省-长沙市 |
11 | 吉林省-长春市 | 12 | 福建省-福州市 |